香港,2008年8月7日 – 联想集团今日公布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第一季度业绩。于第一季度联想全球个人电脑销量增长14.6%,与市场平均增长持平。
诚如之前所公布,联想已于2008年3月完成出售其手机业务,以更专注于发展其核心个人电脑业务。
本季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不包括手机业务)的综合销售额年比年增长10%至42亿美元。集团第一季度的毛利率达到14.1%。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溢利为1.37亿美元。第一季度股东应占溢利上升65%至1.1亿美元。
每股基本盈利为1.25美仙(9.75港仙)。于2008年6月30日,集团的净现金储备为18亿美元。
联想集团董事会主席杨元庆表示:「尽管全球经济疲弱,联想集团的全球销售额、个人电脑销量及盈利仍取得坚实增长,这是联想集团连续第七个季度获得利润性增长,同时集团的国际业务运营表现良好。此外,集团费用率有所改善,反映了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下阶段,集团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确保新兴市场和消费业务战略的有力执行。作为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及北京奥运会计算技术设备独家提供商,联想将全力以赴,保障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信息技术系统的平稳运行,同时将充分借助奥运会平台树立全球化的品牌。」
联想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William J. Amelio(威廉•阿梅里奥)表示:「我们现正全面推进联想独特的全球资源配置(Worldsourcing) 业务模式,在卓越执行能力的基础上创造出融贯中西的独特文化。这项策略的成效正逐渐显现,体现在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利润率及供应链效益上。受惠于此,联想能够跨越地域和产品线,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继续提升联想已确立的地位。透过推进交易型业务模式,联想在快速增长的新兴市场的业务目前已占集团超过一半的销售额。」
地域概览
• 在大中华区,联想的个人电脑销量增长17%,带动第一季度综合销售额上升22%至17亿美元。尽管受到四川地震和洪水等灾害的影响,联想凭借各产品系列的强劲销售,继续在大中华市场稳占领导地位,占据27.9%市场份额。季内,大中华区业务占集团总销售额41%。
• 联想在美洲区的综合销售额为11亿美元,占集团总销售额的26%。季内,集团在美国的关系型业务受到当地持续疲弱的经济环境所影响。然而,集团持续在美国市场推进交易型业务, 带动联想在该区的整体个人电脑销量增长与市场同步。
• 受惠于稳健的市场增长,以及台式电脑业务及交易型业务的出色表现,联想在欧洲、中东及非洲区的个人电脑销量于第一季度上升26%,综合销售额录得9.04亿美元,占集团总销售额21%。
• 亚太区 (不包括大中华区)的个人电脑销量在第一季度上升11%,综合销售额为4.97亿美元,占集团总销售额的12%。为更有效紧握印度市场的增长商机及提升于该市场的表现,联想已在该市场引入优化的业务程序及加强领导团队。
产品概览
• 联想的笔记本电脑业务继续是集团总销售额的最大来源。受惠于全球笔记本电脑的使用率不断增加,以及联想扩大产品组合以满足持续增加的市场需求,联想第一季度的笔记本电脑销量较去年同期增33%,综合销售额增加17%至24亿美元,占季度总销售额57%。
• 于第一季度,联想台式电脑销量较去年同期上升3%,季度综合销售额上升3%至17亿美元,或占总销售额41%。集团继续增加其在全球台式电脑市场的份额。
关于联想
联想集团(香港交易所股份编号: 992; ADR: LNVGY)积极在全球开发、制造和销售优质、可靠、安全易用的科技产品及优质专业服务,致力打造全球极具创意的个人电脑。集团由联想及前IBM个人电脑事业部所组成,在新兴市场和成熟市场均拥有丰富经验,打造一个崭新的全球企业业务模式 (New World Company),无论在创意、营运及资源均没有地域限制。集团在北京、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罗利、新加坡及法国巴黎设有四个主要运营中心,在日本大和、中国北京、上海、深圳及美国罗利设有主要研发中心。如需进一步资料,敬请浏览www.lenov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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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集团
财务摘要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季度
(百万美元,除每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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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
第一季度 |
年比年转变 |
持续经营业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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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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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 |
3,813 |
10.5% |
毛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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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
565 |
5.2% |
毛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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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14.8% |
(0.7) pts |
经营费用 |
|
(469) |
(433) |
8.1% |
经营费用率 |
|
11.1% |
11.4% |
(0.3) pts |
其它净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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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51.5)% |
除税前溢利 (不包括重组费用及其它非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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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非经营收入/(费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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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费用 |
|
- |
(45) |
- |
除税前溢利 |
|
137 |
87 |
57.1% |
已出售业务亏损 |
|
- |
(5) |
- |
股东应占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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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67 |
65.3% |
每股盈利(美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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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ITDA(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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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182 |
(0.4)% |
(1) 持续经营业务只包括个人电脑业务。2007/08第一季度显示之手机业务已以1.13亿美元出售,並已分类为已出售业务
(2) 包括财务收入、财务费用及来自联营公司的溢利/(亏损)
(3) 撇除重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