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昨日有媒体报道,21位“奥美定”受害者状告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集体诉讼,在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庭审中发现该公司在两年前早已“金蝉脱壳”,将股份转让给他人,后又在工商局登记注销,案件因此被迫延期审理。
其实,早在2006年10月这21位受害者就已将吉林富华公司和手术医院以及提供产品质量保险卡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致认为该隆胸注射物“奥美定”(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并且留下潜在的健康隐患,索赔金额达到1254万元。
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浦志强认为,法庭、吉林商务部及相关部门对富华公司的仁慈大大地损害了这些受害者的利益。浦志强早在2005年8月就参与到对“奥美定”叫停的活动中。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富华公司的注销被认定为无效的话,该起诉讼就能继续下去。
中国大约有30万人注射过“奥美定”,该物质一旦注入体内就很难再被完全清除,并可能给被注射者带来乳房疼痛、视力下降、头发脱落、记忆力下降、乏力、嗜睡等症状。该物质已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分类为“可能致癌物”。
详细新闻请见 http://www.interfax.cn/news/3385/